作者:妖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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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

“加强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 经自查发现,2004 年12 月21 日至2007 年6 月25 日公司经理层部分人员违反公司规定,通过贸易和合作方式对外支付了大量资金未能收回;同时对外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未能正式解除,给公司造成较大风险和不良影响:(1)据公司与天津华深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2006 年9 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公司提供合作资金4000 万元,天津华深负责代理GE、西门子等世界品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销售,合作期限为年,自2006 年9 月30日至2007 年9 月30 日,协议约定期满后天津华深按照公司提供合作资金的8%的固定收益率向公司支付投资收益。2006 年底公司已收到天津华深支付部分投资收益800,000.00 元,本金和投资收益余款尚未收回。公司已经于8 月29 日在《2007 年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对以事项进行了披露。(2)2006 年12 月本公司与广西贺州金伟锡业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本公司拟向贺州金伟购入阳极锡375 吨,总额3000 万元。200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以银行汇票方式预付贺州金伟2000 万元。2007 年3 月和4 月再次与贺州金伟签订购销合同,拟向贺州金伟购入阳极锡分别是550 吨和250 吨,货值合计6400 万元,为此公司在2007 年4 月底前以银行汇票方式预付给贺州金伟货款4890 万元,其中2007 年3 月底前支付2000 万元,以总计公司共以银行汇票方式预付给贺州金伟货款6890 万元。述合同未实际履行,且述业务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没有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向董事会报告审议的程序,目前公司已要求贺州金伟尽快归还公司已预付的全部资金。公司已经于8 月29 日在《2007 年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对以事项进行了披露。(3)公司通过人民银行贷款卡查询发现,公司为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向农行天津分行南开支行贷款7100 万元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于2006 年9 月11 日签订4000 万元担保合同,2006 年9 月19 日签订2900 万元担保合同)。经查没有发现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记录,也没有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经向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交涉要求其归还贷款和解除担保,根据银行提供的情况说明,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拟将其土地资产质押替换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有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有定的奖惩措施公司已根据2007 年7 月至12 月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和计划,对现任经理层建立了经营目标责任制。截至目前,公司现任经理层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将对经理层在任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作全面的审核评估,结合经理层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决定对经理层的奖惩。
作者:妖姑张  2007-9-30 7:21:40  [回复此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