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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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辽有希望了 下月债权人会议

中辽有希望了 月债权人会议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公告》(详见2007年10
月16日《人民法院报》)得知:
本公 司债权人应自该公告之日起30日内,暂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三庭(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 68号)书面申报债
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次债权人会议定于本公 告期满后次日(即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午10时在沈阳市金城宾馆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 市和
平区太原北街1号)召开,望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提交身
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 书。
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破产程序,并争取在债权人会议达成
和解,达到减债的目的;进而可在完成和 解协议之后,进行资产重组,
争取公司早日恢复市。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7 年10 月11 日进入破 产程序,截止目前,
公司已无任何经营业务,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本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述事项的破产 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辽宁国际合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 年10 月16 日

作者:富大海  2007-10-16 6:02:01  [回复此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