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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与ST宝龙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下称:华夏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已生效并执行。双方同意于 2007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偿还华夏银行承兑汇票本金15937760.47元,利息108万元;确认约定的款项按时足额支付后,华夏银行同意免除基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票款而发生的利息(约定的108万元利息除外)、复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和诉讼等费用;解除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的担保责任。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执行终结。
作者:ljw88  2007-11-27 23:19:03  [回复此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