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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化股份"公布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9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通知获悉,就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黑化集团)与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借款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黑化集团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冻结期限自2007年11月9日起至2008年5月8日。
作者:Oo小精灵oO  2007-11-29 20:15:43  [回复此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