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公开
“买者自负”与“打击非法投机”二者有何关系?看似不相干的两件事情,它却有着内在的关联关系,后者是前者的实现条件。要想公平地做到“买者自负”,必须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非法投机。否则,“买者自负”就是一句不负责任的大话!
但是,“买者自负”决不是一句空话。股市有风险,而且风险较大。买者自负,既是对大机构、大资金讲的,也是对小散户、小资金讲的。股民入市必须随时要有风险意识,并作好受损的心理准备,当然,也要作好发财的心理准备。然而,大多数股民入市却只是直奔发财的梦想而来,心中充满一个个发财的准备,而缺乏足够的受损准备和心理承受能力。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对股民进行“买者自负”的风险教育。
然而,“买者自负”是有前提的,这就是证券交易的“三公”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如果一个股市无法做到证券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那么,这样的股市不如赌场的结论就是成立的。
也就是说,“公平、公正、公开”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只有在“三公”的市场环境中,投资者才能心甘情愿、心悦诚服地接受“买者自负”的游戏规则或市场规则。
那么,在我国股市中,究竟是谁在大胆破坏、放肆践踏“三公”原则?实际上,股市的最大公害,莫过于“内幕交易”与“股价操纵”。前者是通过内幕消息非法投机;后者则是通过资金实力非法操纵股价。总之,这两类非法投机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从其他投资者口袋中采用非法手段巧取豪夺,将他人的财富转移到自己的腰包。这些人不仅是投资者群体中的败类(道德沦丧者),更是市场秩序的破坏者。对于这类非法投机行为,我们应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