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水殖股改方案
(一)注入经营性资产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泓鑫控股向公司无偿注入9761.93万元经营性资产(注入资产的相关税费,由泓鑫控股负责)。流通股股东共获得注入资产9761.93万元中的5349万元(9761.93×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率54.79%),按200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折算,相当于23,056,046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9213股的对价。
(二)先资本公积金转增再由非流通股股东将其获增股份转送流通股股东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泓鑫控股将所获转增中的365.5万股送给流通股股东;除泓鑫控股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获转增的股份1005.3万股送给流通股股东,以转增股本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数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转增股本后将增加4.1423股,其中3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1.1423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数为基数计算,转增股本部分对价水平相当于"送股模型"下,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0.8787股股份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