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新税法实施条例是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行业的重大利好
2007 年12 月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我们重点关注其中对所
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范围和办法所做的解释。
《条例》明确了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的税
收优惠方法。
《实施细则》明确了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中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
公路等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尽管《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尚
未制定发布,但可以预期,对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
的许多公司,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法
构成实质性的利好,将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