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利好,中报承诺,中国电子集团承诺资产注入(中报摘要)
特大利好,中报承诺,中国电子集团承诺资产注入(中报摘要)
(十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战略部署,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与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于 2006 年 8 月完成了合并。合并后,原长城集团所属长城科技、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参股的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公司的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务与本公司的部分相关业务存在同业竞争。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电子承诺:“中国电子将在新的战略指导之,以中国软件为主体对相关业务和资产进行整合,以集中资源发展集团软件产业。作为中国软件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采取以措施,减少同业竞争,促进中国软件的长远发展,维护市公司利益,实现中国软件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中电产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03%股权,共计 58,117,205 股国有法人股股份无偿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后,中国电子承诺:“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中国电子将继续履行中电产业作为中国软件控股股东在中国软件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即:‘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市交易。2、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国电子将在2005年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3、公司持股5%以的原非流通股东郭先臣先生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市交易。” - 12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郭先臣先生严格履行了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