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解读一下天华公布的股改送股方案.
谁来解读天华公布的股改送股方案.
四、股权分置改革与股改对价说明:
中茵集团以解决(包括豁免、承接或其他可行方式)公司账面债务
120,970,049.33 元(含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作为股改
对价,该等债务解决的结果须经公司确认。
广州恒烨以解决(包括豁免、承接或其他可行方式)公司账面债务 5,000
万元作为其股改对价,该等债务解决的结果须经公司确认;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
施日起年内未能完成,广州恒烨以其持有的天华股份总数为基数向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全体流通股东每 10 股送 5 股,相当于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实施前全体流通股东每 10 股获得 1.705 股。
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向重组方中茵集团赠送 5,000,000 股作
为其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
本次股改前,河南戴克实业有限公司、海晋乾工贸有限公司、海肇达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海步欣工贸有限公司分别以象征性价格 1 元向重组方中茵集
团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 15,375,000 股、5,296,600 股、4,309,700
股和 4,309,700 股,本次股改不再支付对价。
除中茵集团、河南戴克、广州恒烨、黄石磁湖、海晋乾、海步欣和海
肇达七家非流通股股东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向全体流通股东送 5 股,
作为其分别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合计送出股份 6,768,000
股。相当于全体流通股东每 10 股获得 1.447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