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今日公告称:
今日公告称,2008 年5 月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210,902,1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6%)提交的《关于进行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东提案》,不赞成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对2007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建议,另提出对2007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的动议,具体的分红方案为:2007 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48,322,469 元,在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2,551,818 元。按照公司截至2008 年4 月底的股本总数14,541,309,100 股为基数(含首次公开发行A 股),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 元(含税),共计分配1,308,717,819 元,剩余1,843,833,999 元留待下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