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水电类资产可进一步看好
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开发水电装机容量约为1.29亿千瓦,占经济可开发容量的23.9%,与发达国家平均60%以上的水电开发程度相差甚远。2006年水电年发电量4167亿千瓦时,仅占全国年发电量的14.7%。在环保压力、能源价格压力日渐增大的未来数十年,我国水电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水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四川、云南和西藏三省的开发程度仅为13.6%、11%和0.4%,是未来水电开发的主要区域。
年内发改委、环保总局、电监会联合下发的节能调度办法明确规定,“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调用化石类发电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这无疑是鼓励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有利举措,尤其是考虑到目前乃至今后若干年可再生能源总量中水电比重占绝对优势,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将从中最大限度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