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中下旬,此前疲软了二个多月的沪深大盘忽然变得强劲起来。虽然面对央行加息所透露出来的宏观调控压力,股指一改前期弱势,连续拉出中阳线,接连收复4900点、5000点、5100点、5200点整数关口,大盘似乎又在上演一场“逼空”的好戏。
大盘的这种走势,投资者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因为现在又到做市值行情的时候了。每到季末年尾,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投资基金,为了取得一份好的投资业绩,为了争取一个好的业绩排名,投资基金往往会拉抬自己重仓持有的股票,以增加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市值。有时基金经理们甚至还会有意打压其他基金的重仓股票,以降低对方的排名而达到抬高自己排名的目的。所以,最近沪深股市的走强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只不过是做市值行情的又一次重演罢了。
这种做市值行情如今已成了股市的“公开秘密”。而这种“做市值行情”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上演,对于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对于投资基金来说,这既是一种无奈,同时更是一种需要。因为一年一度的业绩好坏,不仅事关基金公司与基金经理的名誉问题,更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得失。如果基金公司的业绩不好,那么,该基金很有可能成为基民们遗弃的对象,不仅该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难以获得基民们的追捧,而且就是已发行的老基金,也面临着投资者赎回的压力。相反,业绩好的基金公司,其新基金的发行与老基金的申购,都会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而从基金经理来说,如果自己负责的投资基金业绩不佳,那么基金经理就面临着被炒鱿鱼的危险。相反,如果基金经理所负责的投资基金业绩优秀的话,基金经理的身价看涨,基金经理的收入水平不仅可以提高,而且还可以跳槽到其他福利待遇更好的基金公司或投资机构里去。因此,面对业绩优劣截然不同待遇,基金经理“做市值”的冲动是不可避免的,做市值行情也就这样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地上演着。
但基金公司也包括其他机构投资者做市值的行为,显然涉嫌违法违规。投资基金之所以能够做市值,它所利用的就是资金优势与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买进达到拉抬股价的目的。而这种做法明显涉嫌价格操纵,属于市场操纵行为。《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其中禁止的手段之一就是“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而且,去年10月27日,针对基金公司的的“做市值”行为,证监会还特意出台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其中的第七条规定: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因此,以基金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做市值行为,既违反了法律也违反了法违。
目前上演的做市值行情无疑是对市场监管的公开挑战。因为在今年的市场监管中,监管部门一再强调要严查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行为,表示要发生一起查处一起。而且,证监会今年还制定了《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并在业内试行。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投资基金再次演出“做市值”的一幕,这是不是往监管部门的枪口上撞呢?而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出手时就出手。面对做市值行情所发起的公开挑战,也许现在该是监管部门使出监管之剑的时候了。监管部门是否严查市场操纵行为,眼下的这轮做市值行情就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