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制作和使用,证监会将不再进行事前审批,改由基金销售机构在公布后报基金监管部及当地证监局。戴在基金公司头上多年的“金箍咒”终于卸下了。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务院取消和减少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也相应取消包括开放式基金广告核准、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核准在内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自2002年底以来,证监会第四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3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守则》。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务院取消和减少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也相应取消包括开放式基金广告核准、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核准在内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自2002年底以来,证监会第四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业内人士称,目前基金监管体系也理顺了,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北京、上海、深圳辖区)和证券业协会基金委员会整个监管体系建立起来了,证券业协会将专门设立“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检查员”盯着看广告,事后备案不是说基金部不管。对涉及基金宣传材料的违规行为,证监会还将依法对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及行政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