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金经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黎敏)
[2008] 6号
当事人:王黎敏,男,1975年10月出生,时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基金金元(行情,净值,基金吧)、基金宝元的基金经理,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南金色假日B17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王黎敏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复核了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意见,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王黎敏任职南方基金期间,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卖“太钢不锈(000825行情,股吧)”和“柳钢股份(601003行情,股吧)”股票,为该账户非法获利1,509,407元。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