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之后别跳起来
一家电信设备提供商的告诉记者,实际上,漫游费的成本相当低。假定上海移动的一个用户漫游到北京,北京移动的网络就可以监测到这个用户来自上海,然后,这个用户的一些相关数据将从上海移动的交换局拷贝到北京移动的交换局。 在这些信息数据交换完成之后,该用户在北京拨打电话时完全依赖的是北京移动的网络,并不需要将信号漫游回上海再接通到北京。 "这个用户此时在北京打电话就同本地电话一样,移动运营商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这位设备商告诉记者,实际上,这些传递的信息总量并不大,所需要的只是几千个字节而已,"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此后,用户在漫游时不论打电话的时间多长,移动运营商所需要的支付成本都只是第一次传输的那些数据信息,但是在移动运营商的收费中,用户是按照使用时间来付费的。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就公开表示,手机漫游费实行这么多年,电信运营商投入的设备、运营成本越来越低,手机漫游成本也应该随着运营成本降低而降低。 事实上,在此次即将召开的听证会之前,信息产业部也一直在听取各方意见。2007年5月,信息产业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用户意见调查问卷,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网站上也发布消息并提供用户意见调查问卷的链接。 2007年5月至7月,信息产业部开始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并进行成本监审;8月至9月,信息产业部开始汇总归纳各方意见;10月开始,信息产业部就归纳方案听取意见;11月,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研究各方意见,制定并调整了漫游费下调的方案。 根据信息产业部于2007年5月公布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用户意见网上调查结果统计>显示,在参加调查的近3万名用户中,认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应该与本地通话费标准相同的用户占了63.76%。